您当前的位置 : 承德长安网 >>扫黑除恶

双桥法院交出扫黑除恶“成绩单” 近4年来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6件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21-11-24 18:45

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大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采矿、职务侵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犯罪行为,致使群众产生心理恐惧,并且扰乱了农村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日前,这个以被告人段某甲、霍某某、段某乙、冯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后,段某甲等人分别被判处了4年2个月到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16万元至110万元不等的罚金,追缴多人违法所得高达数百万元。随着一起起涉及黑恶势力的案件被审判,双桥法院向群众提交了一张扫黑除恶的“成绩单”。

今年以来,双桥法院共审理涉恶案件2件,11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人适用缓刑,判处罚金共计258万元,收缴违法所得共计160万元。目前,两案均在承德中院二审审理阶段。

为了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双桥法院建立和完善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平台。同时,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露头就打、消除后患;以扫黑除恶为牵引,延伸打击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涉黑涉恶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从2018年以来,近4年时间,双桥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6件,其中认定为涉黑案件1件34人,涉恶案件21件158人,结案率为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治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城渗透的黑恶势力等10类犯罪,坚持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对恶势力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重处罚。”双桥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记者李莹)

关键词:双桥法院 扫黑除恶责任编辑:蒋文军
主管单位: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08674号-2 冀公网安备 1308020200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