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围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李某某等6人涉恶案件,在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围场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林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李彬作为审判长审理本案。该案6名被告人聘请及指定的辩护律师参加庭审,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公安局相关领导和干警及其他旁听人员8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孙某某、李某某等6人通过对酒驾车辆实施碰瓷的手段多次敲诈勒索他人钱财,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孙某某、王某甲、王某乙、李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图为检察长张志林宣读起诉书
图为检察长张志林发表公诉意见
为了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公诉人积极参加庭前会议,对庭审情况做了充分的庭审预案,准备了充足的讯问提纲、答辩提纲。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发表意见,庭审最后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的成功公诉进一步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涉恶案件依法打击、除恶勿尽的信心和决心,通过惩恶扬善,弘扬正气,为平安围场、和谐围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