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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科尔沁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1-09-22 14:08

□ 口述:秦景党 整理:李宴俊

9月,美丽的科尔沁草原蓝天白云,微风习习。中秋节前夕,在当地检察同仁的陪同下,我们一行三人来到了内蒙古开鲁县小街基镇的柴女士家里,给她送来司法救助金,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回访,还为柴女士带来了米、面和中秋月饼等慰问品。

叩门而入,柴女士见到我们的到来激动不已,连声道谢。看到来自黄骅的我们,柴女士明白了来意,不由得诉说起那不堪回首的往事:儿子、儿媳在黄骅工作,2015年2月的一天,两人发生矛盾,儿子一怒之下向儿媳身上浇汽油,当时儿媳和亲家母正在用“小太阳”取暖。结果,儿媳和亲家母都被严重烧伤,儿媳几天后去世,亲家母随后也离世了。儿子被判处死缓后,3岁的孙子小康(化名)就成了孤儿。柴女士只得将孙子接回开鲁县老家,一个人带着孙子靠打工艰难生活。

我院在司法救助中发现了这条线索,联系相关办案人员了解被害人家庭详细情况,得知被害人的儿子小康被奶奶柴女士带回了老家。我们多次和柴女士电话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委托当地检察院走访核查。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小康作为被害人的儿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院决定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9月15日一早,我们带着司法救助金,从黄骅来到开鲁,将国家的温暖和关爱传递给柴女士和小康。接过救助金的那一刻,柴女士双手紧紧握住我们的手,激动地不停道谢。待老人情绪平复后,我们叮嘱老人要专款专用,这笔救助金要专项用于小康的学习和生活,需要重大开支要提前报告当地检察院。柴女士连连点头:“我知道了,谢谢你们。”

环顾祖孙二人的居住环境,住房非常简陋,屋里家具很少。我们和随行的开鲁县检察官建议,能否为孩子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以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开鲁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十分认同。

离开柴女士的家,无暇欣赏草原美景,我们又匆匆驱车来到孩子就读的小学,想看看孩子的学习环境,了解一下孩子的实际困难,希望进一步延伸救助链。

在学校,听校长介绍,他们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每学期收取2400元费用,之前不了解孩子的家庭情况。于是,我们与校长咨询有无贫困学生住宿费减免的政策。开鲁县检察院陶检察长说:“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为孩子提出免除寄宿费的申请,孩子本学期已经缴纳的寄宿费,我们将向教育部门积极反映,申请退还。”

课间休息时间到了,小康被班主任老师领到我们面前。9岁的孩子,不到1米的身高,身上的校服又肥又大,当时我的眼圈就红了。“孩子,我们是你老家的叔叔阿姨,今天来看看你!”我们向孩子这样介绍着自己。

孩子羞涩地望着我们,眼里一直噙着泪水,两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临别时,我们拜托班主任老师对小康多一点关心,适时开展定向情感抚慰,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从渤海岸边的黄骅,到科尔沁草原的开鲁县,1000多公里的距离。距离虽远,可自从接到案件线索,柴女士祖孙俩就成了我们心里的牵挂。刑事案件被害人未成年孩子需要关爱,不能让他们因案致贫、因案辍学,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很多。

回来的路上,抬头望望广阔的天空,我的心情仿佛也像草原的天空一样,逐渐明朗。

关键词:情暖科尔沁责任编辑:蒋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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