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宽城公安局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重点,广辟案件线索,全力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并于近日破获五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真实案例
2020年7月17日,桲罗台派出所接到农业农村渔政站报警称:有人在宽城满族自治县潘家口水库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
获此线索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初步发现娄某良、吴某、张某、娄某津、关某、程某6人有作案嫌疑。为快速侦破案件,桲罗台派出所与农业农村渔政站联合行动,一方面通过现场勘查及大量走访工作进一步固定证据,一方面对6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
迫于压力,娄某良、吴某、张某、娄某津、关某、程某6人于7月21日主动到桲罗台派出所投案,经讯问,娄某良、吴某、张某、娄某津、关某、程某对其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为维护生态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宽城公安局将不断强化线索排查,持续重拳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一定要做到知法、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如发现相关违规违法行为,可拨打当地渔政部门电话或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