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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兴隆法院:不懈执行三载 全力为民解忧

来源:兴隆法院         2020-08-13 15:50

“辛苦您忙前跑后,我们心里的‘疙瘩’终于解开了,以后生活方便了不少,我代表我们这些住户向您表达感谢,你们是用心为我们老百姓着想,是真正在为民办实事!”一位申请人在车库面前握着兴隆法院执行局王鹏程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

8月6日下午,兴隆法院执行局干警王鹏程、张秀玲、郝文倩、张爽一行人驱车来到福林湾小区,执行干警们顶着烈日,在室外工作了3个小时后,历时三年多的14个案子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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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14起案子都是因买卖合同引起,14户买家于2011年前后买房,但因开发商延迟多年交房,故而买家起诉开发商,主张其赔偿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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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执行阶段后,因为车库、地下室都被部分申请人还有案外人强占,执行干警们一边做案外占有人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腾空所占的车库和地下室;一边联系案件申请人,积极协调开发商与申请人议价和解,对尚未销售、被强占的14个车库和地下室进行网络拍卖。如果拍卖成交,申请人得到违约金;如果拍卖未能成交,开发商可将车库或地下室抵压给申请人,申请人自愿按照流拍价格接收,补缴车库和地下室尾款,如果不需要便主动腾出自己占用的车库和地下室。

因为开发商资金已经无法正常运转,导致14起案件执行过程异常艰难,车库和地下室网拍不成功,在案外占有人主动腾空所占的车库和地下室后,执行干警们便前往小区,收取申请人补缴的车库和地下室尾款,将车库和地下室完全交付给申请人正常使用,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兴隆法院 执行局 买卖合同案件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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