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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启迪“六被告”的公益爱心

来源:承德检察         2020-08-14 15:26

2019年12月25日,姚某某等六人在滦平县虎什哈镇西营房村西红旗大滩架设鸟网非法捕获山麻雀被滦平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该案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到滦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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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法院高度重视,组成了以副院长为审判长的7人合议庭,滦平县检察院通过当庭举证、当庭教育等方式,对六被告人进行了深刻教育,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及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深刻反醒,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向法庭出具保证书:今后护林护鸟,保护自然环境,自愿担任村公益活动义务员一年,承担公益活动,保护自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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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进一步扩大了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滦平县检察院 公益诉讼 启迪公益爱心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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