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承德长安网 >>法治承德

丰宁检察院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举报人进行奖励

来源:丰宁检察院         2020-08-27 10:27

2020年5月8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反映丰宁某镇所辖某村存在污染潮河行为。丰宁检察院立即实地勘查,发现潮河附近堆砌了大量垃圾,污染了潮河水质和村庄环境,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充分研究后丰宁检察院及时向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行整改。最终潮河附近的垃圾被彻底清理,环境污染得到治理,社会公共利益得以保护。

7月30日,丰宁检察院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6条“对人民群众举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经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受损公益及时恢复或消除危险状态的,可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的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表彰其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以此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美好家园。(通讯员:谷红玉)


关键词:公益诉讼 举报人 奖励责任编辑:刘悦
主管单位: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08674号-2 冀公网安备 1308020200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