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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王某某等30人涉黑案开庭

来源:河北长安网         2020-07-20 16:27

  近日,滦平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11项罪名的被告人王某某、郭某某、李某等30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也是滦平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该组织在隆化县多次聚众赌博,对在赌局上赢钱的人员,采取恐吓、胁迫方式使其拿不走钱财;对在赌局上赢走钱财的人员,肆意认定“抽千使诈”,采用非法拘禁、殴打等方式强索钱财;对于输钱、欠债的人员采取殴打、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方式强索债务,致使多名被害人四处躲债,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同时,该组织还对个体工商户、企业、矿山经营者非法高利放贷,对不能按期归还的人员,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方式索要非法债务。王某某、郭某某还以入股名义控制他人砂场,使被害人无法对砂场行使正常管理权。

  滦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县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同步审查证据材料,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提出建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滦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淑文督办,主管副检察长程秀林主办,成立专案组,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政法委与公检法领导及办案人员参加的案件研讨会,多次向省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追诉漏犯6人,移交犯罪线索数条。同时,滦平县检察院全面落实“打财断血”工作,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分子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依法冻结资金600余万元,车辆3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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