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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北极泉商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工作人员退缴赃款的通告

来源:承德双桥公安         2020-08-12 15:22

通告

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依法对北极泉商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侦查后,持续加大侦查力度。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损群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敦促北极泉商店双桥区各分店行为人(包括部长、店长、业务员等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将在北极泉商店双桥区各分店工作期间的工资及因介绍他人获得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等收入全部退缴至指定账户(备注退款人姓名+中创晟业)。

退款后本人持退款凭证到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经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9号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经侦大队311室

联系电话:0314-2038227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告诫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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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退缴赃款 通告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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