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承德长安网 >>社会治理

法院干警异地执行 被执行人当场履行

来源:河北法治报         2025-07-17 10:03

河北法治报讯 (王絮冬 申闯)“太感谢了,多亏了咱们法院,我才能这么快拿到这笔钱……”7月9日上午,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打来的感谢电话。近日,该院执行干警奔赴北京市怀柔区,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周某讨回5.8万元劳务费。

2018年7月到8月,周某为张某、陈某注册成立的北京某公司一围墙工程提供劳务。完工结算时,某公司仅支付了周某1万元劳务费,剩余5.8万元并未支付。周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向丰宁法院提起诉讼。丰宁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公司支付周某劳务费5.8万元。由于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初,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某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以经济困难为由消极应对,案件陷入僵局。日前,丰宁法院接到周某的电话,其表示发现了某公司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组成执行小组,第一时间赶赴北京市怀柔区。

到达当地后,执行干警突击行动,第二天一大早就来到某公司,堵住了张某和陈某。起初,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执行。对此,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张某和陈某的态度终于有所缓和,也逐渐意识到了逃避无益,于是现场通过电话联系亲戚朋友多方筹款,将5.8万元劳务费全额履行完毕。

关键词:责任编辑:李胜男
主管单位: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备案序号:冀ICP备17008674号-2 冀公网安备 1308020200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