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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检察院:严禁违规吃喝问题廉洁提示

来源:滦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09-04 13:50

为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和检察干警的廉政教育,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滦平检察院开设“廉政教育”专栏,推出“廉政·教育”“廉政·警示”“廉政·提醒”模块,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促进检察干勤廉守纪、廉洁履职。

严禁违规吃喝问题

廉洁提示

一、公务接待要警惕

1.严禁无接待事由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公款吃喝。

2.严禁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如亲属、同学、朋友等。

3.严禁以公务活动名义变相安排的公款吃喝。

4.严禁借开会、考察、培训、检查等名义公款吃喝。

5.严禁单位之间、机关部门之间互相公款宴请。

6.严禁私人聚会吃喝费用公款报销。

7.严禁公务接待中餐费标准超标、陪餐人数超标。

8.严禁公务接待提供高档奢华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使用香烟酒水。

9.严禁违规接受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公款宴请。

10. 严禁将吃喝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

11.严禁在私人会所或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安排公务接待。

12.严禁违规在机关内部食堂、单位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13.严禁违规在企业内部食堂、企业培训中心等内部接待场所吃喝。

二、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食材报销餐费要警醒

14.严禁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食材及烟酒。

15.严禁以办公用品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食材及餐费。

16.严禁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机关食堂正常开支。

17.严禁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列支、转移、隐匿公款吃喝费用。

18.严禁其他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的问题。

三、不吃公款吃“老板”要警觉

19.严禁在私人会所中组织或接受私人或企业老板宴请。

20.严禁接受企业老板宴请或让企业老板安排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宴请。

21.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私人宴请。

22.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或企业老板宴请。

23.严禁在国(境)外接受私人或企业老板安排的宴请或让企业老板安排应由个人负担费用的宴请。

四、违规饮酒要警戒

24.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25.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26.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

27.严禁上下级公务活动期间饮酒。

28.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

29.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

30.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关键词:滦平检察院 严禁 违规吃喝 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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