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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司法局到自治县法院学习交流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

来源:围场法院         2020-07-30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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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下午,承德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庆奎一行6人在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泽民的陪同下,到自治县法院参观交流学习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围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彬,党组成员、副院长鲁亚奇,何晓晖,行政庭相关负责同志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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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组一行实地参观了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详细了解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适用范围、成立以来运行情况。随后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座谈会上,行政庭庭长刘国会从基本情况、主要受案范围、主要做法、运行情况、取得效果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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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汇报后,何庆奎副局长对法院的队伍建设、精神面貌、整体环境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相关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时间虽然短暂,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成功化解了7起案件,减少了政府的压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和谐,达到了成立的初衷。司法局要借鉴、总结、推广围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做好市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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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彬院长对何庆奎副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并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进一步深化合作、密切交流。李彬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围场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成效在于:一是领导重视有成效;法院党组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样对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统一调度。二是协调联动效果好;县委政法委与检察院、公安局、各行政机关齐抓互动,取得实效。三是转变理念办法多;主审法官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断创新完善协调化解模式,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释明法律,耐心疏导,争议地实地踏查,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将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挺在诉前。四是业务培训固根基;通过召开司法与执法良性互动会议、业务培训、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使案件案结、事了、人和。五是行政司法不离谱;通过庭前协调、庭审协调、庭后协调的有机结合,使协调和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对当事人矛盾尖锐、政策性强、涉案人数多的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做疏导工作,及早掌握有利于协调的各种信息。六是把握时机促和解;找准时机,划清是非曲直,化解官民矛盾,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关键词: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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