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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机关撑起未成年人保护伞

来源:承德检察         2020-08-07 15:21

承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振平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承德市检察机关奋斗之所在。”

“孩子,

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

可能遇到各种艰难险阻,

激励我们前行的不仅有亲情的温暖,

更有我们自己内心强大的理想支撑。

望你永保一颗善良的充满正能量的心,

望你充满阳光、充满自信,

用自己的勤奋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在写给未成年人被害人小丽(化名)的一封信中,承德市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刘桂峰是这样说的。

承德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及进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简称未检部)。承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川强调:“‘护苗’‘复苗’‘塑苗’是未成年人检察部的主要工作,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未检检察官不仅要有严谨的法治思维,更要有为国担当、悲天悯人、同情弱小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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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川

承德市未检部的检察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工作中对这种情怀进行了生动诠释。市院未检部荣获了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2019年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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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护苗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市院未检部自成立以来,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活动,突出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犯罪。依法惩处危害校园安全、监护侵害、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对上述犯罪坚持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德县检察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办理的杨某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组织、强迫卖淫,敲诈勒索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依法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最终该案主犯被判处十三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净化了社会环境,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决心,以实际行动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9年,承德市检察院办理的孙某某强奸一案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小丽(化名)是农村留守儿童,案发时年仅12岁,与爷爷一起居住,父亲与继母长期在外地打工。检察官在对小丽进行询问时,为避免对其造成伤害,特意营造了温馨轻松的环境,为小丽购买了零食、玩具及书籍等物品,询问中采取和缓方式,拉近了与小丽的距离,帮助小丽打开心结,完善了证据。在询问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小丽神色紧张、沉默寡言,据小丽父亲反映小丽出现害怕、焦虑等情绪,心灵受到伤害。检察官立即协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安抚、疏导工作,指引小丽走出阴霾。为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检察官积极协调指定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律师为小丽进行法律援助,充分维护小丽合法权益,呵护其身心健康,在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下,被告人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案件虽然画上了句号,但未检检察官结案不结责任、结案不结担当。在了解到小丽因生产已休学且不适于在原学校就读的情况后,检察官与教育部门沟通,多次往返学校进行协调,最终小丽在休学8个月后重返校园,开启新的学习生活。“小丽生活怎么样,学习好不好”又成了检察官新的担忧,检察官了解到小丽爷爷年岁已高,继母患有癫痫,常年用药,全家的经济收入都靠父亲一人打工维持,于是积极为小丽申请到司法救助金7万元,为使司法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能,检察机关经与金融机构协商,采用整存零取的方式,每年1万元,按年向小丽家庭发放,缓解了小丽求学压力,让小丽能够安心学习。小丽的父母也写下保证书,保证将钱款全部用于小丽后续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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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小丽重拾自信心,克服自卑心理,更好地融入到新的学习环境,检察官在百忙中分别给小丽及其父母写信,言辞恳切,发自肺腑。检察官还与小丽的父母分享教育孩子的经验,劝诫小丽父母多与孩子交流,学会表扬鼓励、正向引导,尽到监护责任。小丽现就读于某县初级中学七年级,乐观好学,成绩优异。

爱心复苗  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承德市检察院在处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使涉轻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获得了非刑罚化司法处理,探索完善对不起诉未成年人精准跟踪帮教机制,助其成长成才。为使涉轻罪未成年人正常回归社会,减少不稳定因素,消除社会隐患,切实减少再犯罪的发生,全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呈送提案议案建议的方式,促进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制度的有效衔接和落实。他们向代表委员呈送了《关于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关于对犯罪较轻适用非监禁处罚的原就读学生解决复学问题的建议》。

宽城县检察院对盗窃摩托车的王某不起诉后,检察官定期与其谈心,解决生活难题、增强学习动力,最后其考入唐山某大学并成为学生会干部,并荣获三好学生称号;丰宁县检察院对聚众斗殴的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检察官与老师、家长共同对其帮教,使其顺利考入某大学建筑工程系;双滦区检察院对故意伤害的张某送达不起诉书的同时送上检察官寄语;双桥区检察院将心理健康教育引入未检工作,先后对5名未成年犯和11名问题青少年进行了心理矫正,帮助他们修正成长轨迹。“推一把是少年犯,拉一把是大学生”,目前全市已有6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后考上大学。

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理念,既重视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又注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切身利益,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全市已建设5个未检工作区和3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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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检察院设立“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

承德县检察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共同制定救助方案,将一个个“事实上的孤困儿童”纳入救助范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完成学业。该院救助的学生王某以554分的优异成绩被黑龙江某大学录取,承德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模式被《河北法制报》报道。全市检察机关与民政部门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司法+民政”模式采用司法救助与医疗救助、低保救助、心理救助合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人,助力脱贫攻坚。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已累计向2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发放司法救助金40余万元,有力传递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人文关怀。

精心“塑苗”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近日,承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联合民政部门聚焦农村特殊群体,深入承德县岔沟乡下院村与致和堂村,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为50余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家长授课。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刘桂峰主任引用承办的13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将防范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预防家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的自我防护知识进行了讲述,告诉孩子们面对侵害行为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增强了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教导孩子们知法守法懂法,交益友,切忌打架斗殴,不触碰法律的红线。劝诫家长们理性处理亲子关系,明悉孩子不是私属物品,摒弃棍棒教育。与此同时,活动现场还发放了“儿童自我保护卡片”、“检察官寄语”等宣传材料,寄托了检察机关对孩子们的殷殷期盼,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信心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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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共举办校园巡讲100余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学生10万余人次。大力推行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两级院共有46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兼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宪法日检察长亲自进学校授课。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普法模式,紧跟时事网络热点,利用“互联网+”模式推出普法“云课堂”、抖音说唱喊麦普法等系列视频,深受学生、家长欢迎。普法“云课堂”的点击量达50余万,分别介绍了疫情期间防诈骗、预防性侵害等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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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检察院推出普法“云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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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检察院说唱喊麦促普法

检察机关还深入研究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管控刀具、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整顿住宿场所经营秩序等检察建议10余份,提出针对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年呈上升趋势,为防范性侵害犯罪的发生,市检察机关走进社区、乡村、学校,面对面进行法治宣讲,预防犯罪的发生。与市教育、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合作,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向基层组织推送法治小视频,并逐级推导到全市的教师、学生、居民、村民、家长等人群。全国人大代表鲍守坤看后表示:将和检察官一起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省人大代表舒建华、曹宗华在家长群里看到小视频后表示:作为家长我和孩子共同看了多遍,感觉非常实用,作为人大代表,我们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检察机关依托“木兰有约”流动普法平台,深入滦平县张百湾镇偏道子村等村庄和双桥区银岭等社区进行法治宣讲,引导留守儿童加强自我保护,引导家长提升监护能力。推动开展的对校园周边销售有害健康玩具“水晶泥”的清理检查活动,共收缴有毒“水晶泥”3553份。

关键词:承德市 检察机 未成年人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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