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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立法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走向纵深保驾护航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06-08 16:52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乔  通讯员 吴桐 梅晓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

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与京津两地人大常委会一道,创新机制制度,出台关于加强京津冀人大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等制度文件,搭建起协同工作机制的四梁八柱,积极推动协同立法深度展开。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近年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生态环保、产业升级转移、交通一体化等重大立法课题,出台立法30多部,实现了由最初的松散型协同向紧密型协同转变,由机制建设协同向具体项目协同转变,由单一的立法项目协同向全方位协同转变,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先行先试,积极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

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为护航雄安新区建设,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向全国人大请示报告,赴京津开展立法调研,聚焦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功能定位,出台了《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以法治助力雄安打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

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党和国家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赋予河北的重大职责使命。为积极服务冬奥会,京津冀三地通过授权政府在冬奥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可以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方式,在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方面授权,探索为重大国际赛事提供法治保障的全新路径。

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纽带。京津冀三地人大携手,共同出台关于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不断增强协同发展的文化驱动力。此外,河北人大还出台了《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条例》,通过一条例一决定的方式,既保护“有形”河道,又保护“无形”文化,为千年大运河注入法治活水。

联防联治,着力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难题

同享一片天,共护一片绿。生态环境保护是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金深介绍说:“省人大常委会立足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协同立法,针对不同地域不同地貌,初步形成了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坚决守护好京津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坚持联防联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首次设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专章,开创协同立法先河。协同京津人大,出台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这是三地首部全面协同立法项目,开创了一个文本、三家通过、同步施行、联合执法检查的先河,创造了区域协同立法的机制制度范本。

坚持多管齐下,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强与京津冀密切协同,出台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推动打造白洋淀优美自然生态。还出台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管理、河湖保护和治理等条例,全力推动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

坚持协调联动,助力打赢净土保卫战。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协作工作,建立健全与京津等地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机制。出台塞罕坝森林防火、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太行山燕山绿化、张承草原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法规,坚决筑牢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

共建共享,持续推动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围绕推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出台道路运输条例、公路条例等,设置区域协同发展专章,联合组织应急演练、联合治超等专项行动,形成“通武廊”等京津冀毗邻区域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引入京津优质创新要素,加强政策统筹衔接,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出台自贸区条例,为雄安、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片区,积极承接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成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出台关于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决定,弘扬革命精神,鼓励开展京津冀等省内外革命文物馆藏资源、主题展览交流合作。出台养老服务条例,弘扬敬老孝老文化,要求京津冀民政部门建立定期协商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一体化、资质互认等工作,逐步实现三地老人异地养老无障碍。


关键词:京津冀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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