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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重大涉黑犯罪案件

来源:滦平法院         2020-08-20 10:14

2020年8月12日,滦平法院依法对王某某、郭某某、李某等30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该犯罪集团共涉及11个罪名,共60余起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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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政法部门协调联动。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扫黑与毁伞”并重,“打财与断血”并举。该案涉案人数多、涉及罪名广、庭审持续时间长,是滦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进入审判程序的影响面最大的案件。滦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向县扫黑办请示报告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办公室主任金玉哲为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石树俭及县法院院长孙绍刚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组织召开2次部门联席会议,在市法院和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法警46人,抽调公安干警50人从事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庭审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庭前各项准备工作。该案由院长孙绍刚亲自包案,召开2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案件审理、财产查控、警务保障、医疗救护、宣传报道和应急处突8个工作组,厘清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到人。成立了由副院长宗建刚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清鹏、刑庭庭长李双利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3次召开庭前会议,确保庭审依法有序进行。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及县扫黑办共10余人参与旁听,邀请县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是严格疫情防控,保障防疫与办案两不误。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专门印发《安全防护工作方案》,为每名被告人配备医用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防护手套等防护设备。庭审结束后,立即进行消毒。庭审中所有庭审笔录、送达回证等需要签字捺印的材料均将被告人送押后办理。对8名指定监视居住的被告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后,为防止失控,派专人移交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监管。

四是依法审理案件,确保“六清”行动落地见效。案件审理组依照法定程序做好起诉书副本送达、召集庭前会议、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布开庭公告等庭前准备工作。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郭某某、李某等30名被告人多项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控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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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案历时五天的庭审已顺利进行完毕,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关键词:滦平法院 公开审理 首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犯罪案件责任编辑:周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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