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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法院:用手丈量房屋 用心丈量执行路

来源:兴隆县人民法院         2020-10-09 17:13

“感谢各位干警,今天你们来量房真是帮了我不少忙,之后我就把院墙垒到老房子中线上,我心里的石头总算落地了。”申请人姜某东连声感谢兴隆法院执行局的四位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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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兴隆法院执行局四位干警段利欣、李向楠、郝文倩、纪小兵一行驱车前往北营房镇上窝铺村,经过4个 小时的时间,终于执行完毕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

2019年10月,原告姜某东因父母遗留房屋所有权将被告姜某生诉至北营房法庭,北营房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判决其父母的房屋以中线为分界,以东归姜某东所有,以西归姜某生所有。北营房法庭做了一审判决后姜某生不服,又将姜某东告上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做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但姜某生不履行应尽的法律规定的义务,基于上述事实姜某东向兴隆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疫情期间,执行干警段利欣一直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姜某生,但被执行人身在北京,不方便回家,之后段利欣干警又多次登门走访,终于在姜某生家里见到其人。段利欣干警要求姜某生尽快腾空遗留房屋,并告知姜某生如果不履行执行通知书上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拒不执行的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面临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后果,姜某生在悉知利害后,向段利欣干警表示自己会履行义务。

9月27日上午,兴隆法院执行局四位干警段利欣、李向楠、郝文倩、纪小兵来到遗留房屋前丈量房屋,仔细确认后找到中线,段利欣干警还要求姜某生尽快腾空遗留房屋,期间干警们利用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整个过程井然有序、公开透明。

兴隆法院执行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透明化和互动化,逐步满足民生诉求,助推幸福兴隆建设。(作者:王絮冬 齐迎男)

关键词:兴隆法院 房屋 执行路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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