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发放仪式现场。
2020年5月8日,丰宁县检察院接到由市院转来省院交办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丰宁县某镇所辖某村在潮河附近倾倒垃圾,对潮河构成了污染威胁。丰宁县检察院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举报情况属实,当月12日,丰宁县检察院向该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该镇人民政府接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责令涉案村委会进行整改。该村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清理了垃圾,环境污染得到治理,社会公共利益得以保护。
2020年7月30日,丰宁县检察院根据《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给予举报人四百元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鼓励其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以此增强社会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责任,动员全社会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是《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下发以来承德市检察机关第一例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