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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检察院持续监督促成风电场植被恢复

来源:围场检察院         2020-08-27 10:32

按照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对河北省检察机关“在保障风力发电项目的同时,注重加强风电场投入建设运营后的植被恢复和生态环境治理监督工作”的指示要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9月,对某风电场进行第一次现场调查,发现植被恢复状况与环评报告要求不符,存在未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进行恢复的情况。

该院随即依法向围场生态环境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监督该风电场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生态植被、水土保持等恢复方案,恢复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分局表示在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019年11月7日,围场检察院对风电场再次现场勘查,发现除极少数地方自然生长出杂草外,风机周围仍然地表裸露,砂砾遍地,没有进行人工植绿和生态环境修复。围场检察院拟对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层报请示至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审批。

在上级院审查批示过程中,该风电场通过项目招投标后开始植被恢复治理工作,并于今年7月15日按照施工验收标准全部竣工,风电场植被得以恢复,实现了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通讯员:于丽红)

关键词:监督 风电场 植被 恢复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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