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沟通调解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杨某本是朋友关系,2017年许某向徐某借款20000元并出具借条,杨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徐某多次索要,被执行人许某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故徐某诉至法院。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许某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该案件双方当事人同住在一个村,都是朋友关系,如果案件能够执行和解,有利于申请执行人的权利顺利实现,能增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理解,法院免于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既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情意,也能增进案件的执行效果。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将借款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执行干警巧用执行和解,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了法律义务,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