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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与纪委监委携手推进国家司法救助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0-09-25 17:26

近日,承德市纪委监委第十一室主任、驻承德县三沟镇上二道河子村第一书记孟宪强与该村村主任刘连国等人来到承德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交到该院副检察长翟义君和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辛桂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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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检察院为深入贯彻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确保检察环节精准救助,将贫困户明确为救助重点,助力农村精往扶贫,多次深入基层,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助力打贏脱攻坚战。该院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生活困难的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非贫困户中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均纳入救助范围,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并与县扶贫办合作建立微信群,直接对驻村扶贫干部进行广泛宣传。

承德市纪委监委驻承德县三沟镇上二道河子村工作队知悉司法救助相关宣传内容后,及时入户排查此类情况,了解到该村初中在校生武某的父亲因感情纠纷于2012年将妻子杀害,一直在监狱服刑,武某与爷爷奶奶生活。两位老人年事已高,靠种地维持家庭生活,并且都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现全家生活困难。

“我在检察院控申处干过,知道有司法救助,武某家的情况符含条件,一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帮助申请司法教助。”孟宪强与该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边商议,一边带领武某爷爷向承德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咨询。该院第五检察部接到咨询后,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递交的申请村料,实地进行走访核实,发现武某系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便及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司法助。

该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6日向承德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承德县检察院根据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按照《河北省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修订)通知》及中央政法委等八部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救助精神,建议给予5万元助金。因当时马上要到年底,为保障救助金的及时有效发放,承德县检察院与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协商,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于2019年12月25日为武某拨付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

下一步,承德县检察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努力帮助受害人亲属度过生活难关,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防止被害人家属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为全县打贏脱筼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


关键词:承德市检察院 纪委监委 司法救助 脱贫攻坚责任编辑: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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