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清晨执行”专项行动。本次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监督见证。
当日清晨5时30分,22名执行干警迅速集结、整装待发。随着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集中攻坚涉民生、涉小标的案件。
在一起欠款纠纷案中,李某因长期拖欠货款被刘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前期摸排线索,执行干警精准锁定李某现住所地。专项行动当天清晨6时10分,执行干警见到了正要出门的李某。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李某神色慌张,一再以“手头没钱”“多宽限几天”为由试图搪塞。面对仍然试图逃避执行的李某,执行干警严肃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法律后果。经过多轮耐心细致地沟通,李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在,当场将所欠货款全额履行。
在另一起欠款纠纷案中,张某曾多次以“生意亏损,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累计借款金额10万余元。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仅偿还了几千元,剩余借款迟迟未还。多次催要未果后,吴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吴某遂向丰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专项行动当天清晨7时,执行干警抵达张某所在小区。见到执行干警后,张某情绪十分激动:“不是我故意不还钱,是我现在真的很困难,实在没钱可还!”鉴于张某抵触情绪较强,执行干警决定将其带回法院,耐心释法说理。
执行调解室内,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一边耐心安抚张某情绪,一边详细解读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向其清晰阐释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效力、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干警情理兼备、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下,张某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性,主动向吴某表达歉意。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侯嘉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