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美琴
“十五五”开局之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导、引领推动下,一场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的党内集中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在全党扎实深入开展。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既是涤荡思想的深刻洗礼,更是校准行动的全面检阅。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要把正确政绩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们必须始终坚守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持之以恒追求公正与效率,在践行司法为民、捍卫公平正义的征途上航向不移、步履不停。
统筹一域观全局,在“真知”中行稳致远。政绩观首先是政治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本质上是践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誓言、落实令行禁止的政治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司法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对党中央立足世情国情党情提出的思想主张、确立的重大战略、完善的重大制度、推进的重大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落地有方。深刻把握人民法院在“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肩负的职责使命,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放到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推动宏观战略部署精准转化为司法履职具体路径,以一域司法担当服务全局发展所需。
融合办案促治理,在“真干”中赋能善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协同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健全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行业调解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全面拓展巡回审判点、诉讼服务站、法官工作室服务功能,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最前沿。主动向党委政府报送高质量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报告、针对性综合司法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坚持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依托法治赶集日、法治夜校、巡回审判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以案释法、以理育人,推动法治理念走进田间地头、深入千家万户。
聚焦提质抓增效,在“真管”中守正束权。对人民法院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以过硬审判质效夯实司法公信力根基。要始终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验审执工作,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唯指标、唯数据”倾向,坚决杜绝“数据美容”等政绩观错位问题。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权责边界,杜绝合而不议、监督缺位等问题。聚焦长期未结、发回重审、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双评双查”,深挖案件质效短板、作风顽疾,推动司法权力规范公正高效运行。
立足当下谋长远,在“真学”中精进强能。政绩观是干事创业的“总开关”,履职本领是推动发展的“硬支撑”。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鲜明导向,坚持新任职庭长、副庭长需具备基层法庭工作经历,新进干警、新入额法官优先下沉法庭锻炼,促使干警在直面群众诉求、就地化解矛盾的实战中锤炼履职本领、厚植为民情怀。深入推进“四个一批”培育工程,扎实开展优秀文书、典型案例、优质庭审评选活动,定期开设法治讲堂,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法学专家、资深法官开展专题授课,拓宽法治视野,更新履职理念,培养更多专家型审判人才,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夯实基础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我们要坚持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正确政绩观丈量司法业绩,努力交出高质量司法答卷。
(作者单位: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