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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04-12 10:52

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积分制 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予以罚款处罚

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

河北法制网4月11日讯 (记者 李永志)今天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现实情况,该局已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治理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多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改善我省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据介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推动政府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和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等影响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同时,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积分制,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多次违法的人员,抄告其所在单位、社区,共同加强警示教育。

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将管控面进一步向城郊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延伸,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今年5月1日起,对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警示告知、警告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将予以罚款处罚。

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开展宣传攻势,利用4月份组织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集中宣传,营造安全顺畅的道路通行环境。同时强化学生安全管理,对中小学生特别是农村地区学生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持续整治,并利用“家校警”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防范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贯彻实施头盔标准,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选用合格头盔、主动佩戴头盔的意识。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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