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王群牛)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及成果运用”的重要论述,聚焦提升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实效,进一步健全“集中反馈、中期督导、多方联审、整改公开、评估问效、未巡先改”等6项机制,闭环管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重点聚焦、向纵深推进、向常态转变、向基层延伸。
强化集中反馈机制。开展每轮巡察后进行反馈时,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在向厅党委汇报的同时,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业务处室和被巡察单位党委及主要负责人“3个层面”进行反馈,立体化推动抓整改落实;围绕做好整改工作,印发专门通知,建立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党委书记讲话点人点事问题落实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等“3本台账”;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措施和责任“3个清单”,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强化中期督导机制。集中整改期内,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被巡察单位现场督导指导,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专题会商、现场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加强整改督导,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整改进展缓慢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纠偏;巡察办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现场指导监督,严防走过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反思、真查摆、真整改。
强化多方联审机制。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收到被巡察单位集中整改进展报告后,分送有关巡察组及有关单位联合审阅,按照“三个不放过”原则,重点审核整改任务是否存在漏项、整改措施是否具体、整改责任是否明确等内容,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照审核意见查漏补缺、深化整改;同时,将每轮巡察整改落实综合情况向厅党委汇报,根据厅党委审议意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
强化整改公开机制。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指导被巡察单位党委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同时向党内及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指导被巡察单位安排专人收集党员群众对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重要问题及时回应、妥善处理,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
强化评估问效机制。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后,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创新建立自我评估、调查问卷、个别谈话“三位一体”的巡察组作风纪律评估机制,2023年已深入6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后评估,有效促进巡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双提升”。
强化未巡先改机制。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共性问题并印发通报,组织尚未被巡察单位对照检查,并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同时,不定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并组织被巡察单位深入总结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方面的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持续深化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