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李胜男)针对一些法院存在的立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近日,省法院发布“‘一次办好’立案指南”,明确立案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等事项。
据悉,省法院梳理了全省法院收案数量居前的民商事案由,围绕一般民商事纠纷和17类典型民商事纠纷,依据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形成“‘一次办好’立案指南”(第一辑)。立案指南立足于服务群众需求、保障群众诉权,明确了一般民商事纠纷的立案材料清单,并详细规定了17类民商事纠纷的诉讼主体、证据材料、管辖指引、法律依据、注意事项等。
立案指南的适用,将有利于统一全省法院立案标准,营造公开透明的立案服务空间,实现申请立案只跑一次、一次办好。立案指南对金融借款、破产清算、知识产权等商事纠纷的规定,将有利于降低立案审查环节耗时,更好服务我省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开展典型纠纷的立案工作调研,不断提升全省法院立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有更好的获得感和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