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的“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平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研判,依托该院已经成型的“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大框架,建立包含“五个一”的“公益检察监督协同机制”(又称“五个一”工作机制),并积极开展以“四个领域”为主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公益检察监督协同机制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即与七个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签署一份公益保护倡议书;以拓展监督视野为基准,招募一批公益志愿者(观察员);以检察机关为牵头成立一个公益联席办公室;以互联互通为载体创办一份公益检察工作专刊;以保障“八个一批”为目标,实施一套公益办案工作流程。
机制创建以来,积极展开行动,近日“逐领域、分点位”开展实地踏查,相继踏查瀑河、老哈河、“小黄山”区域等点位。在踏查过程中发现4件案件线索,其中一起严重损害当地生态环境,通过调查,及时立案,并于4月7日向涉事管辖单位平泉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平泉镇人民政府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负责,及时恢复了当地生态原貌,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自开展“燕赵山海,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检察工作以来,该院相继联合平泉市公安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平泉市境内山体、河流、矿山等地进行踏查,取得初步成效。
今后该院将依托公益检察监督协同机制,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围绕“四个领域”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贡献平泉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