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王絮冬)“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抓实、抓细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努力做到‘应出尽出’,为优化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力量。”10月9日,隆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相锋对记者表示。今年初隆化县委、县政府对强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作出部署后,该县司法局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全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出声、出效果”,着力提升行政应诉质量,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该司法局为全面压实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及时印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意见的通知,并提出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刚性化规定,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对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理由的“自主自决权限”。
该司法局建立“庭前提醒+庭后通报+追责问责”机制。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将开庭信息提前通报县司法局,由司法局提醒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对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判决情况进行统计,定期进行通报。同时,该司法局将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核细则,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赋分占比,以考核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职尽责。对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等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该司法局召开调度会,重点通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情况,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促使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同时,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间建立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报、信息共享、重大疑难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并由专人担任应诉工作联络员,合力推动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该司法局还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出庭情况报送机制,实现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文书双向备案。今年以来,该司法局已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2次,实现“零距离”旁听庭审、“面对面”以案释法;召开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2次,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量,促进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