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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守护“最美夕阳红” ——《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亮点解读

来源:河北法治网         2024-07-16 18:36

□ 河北法治报记者 古孟冬

“家家有老人,人人会变老”,养老服务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长治久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据统计,2022年末,承德市总人口332.09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9.27万人,占总人口23.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53.94万人,占总人口的16.24%,人口老龄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养老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承德市制定的《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近期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共5章28条,包括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出台实施,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标志着承德市朝着“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坚持政府主体原则

构建完善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本质上属于公共服务范畴,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承担更大责任。为此,《条例》在明确老年人的子女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的同时,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当承担的主导责任。比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居家养老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补贴,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独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给予补贴,等等。

同时,《条例》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市场监管、旅游和文化广电、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医疗保障、体育等部门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推进、协调指导、规范发展、监督管理工作。

《条例》还鼓励建立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协会,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倡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参加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倡导邻里互助养老,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服务。

明确服务设施标准

破解阻碍居家养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针对当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普遍短缺这一制约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短板”,《条例》从法规层面对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配置提出刚性要求: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规划,以每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没有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配套建设指标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由所在地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逐步进行配置。

为方便老年人的出入和活动,《条例》对适老化改造方面进行了规范,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制定计划,推进老旧小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适老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安装,积极落实好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充分考虑农村养老服务需求,《条例》还规定,对农村居家养老可以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利用闲置的村集体土地、房屋、农家院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逐步向社会开放,加快改革转型升级,提升其社会化运营能力和辐射带动周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水平,使之成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丰富服务供给内容

让老人安享有品质、有尊严的幸福生活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生活服务,更需要精神关怀。在某种程度上,精神关怀比生活服务还重要、迫切。对此,《条例》丰富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间托养、餐饮配送、保洁、助浴、辅助出行、代缴代购等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家庭病床、医疗康复和护理等医疗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不良情绪干预、临终关怀等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指导、紧急救援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宣讲、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护理服务;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活动。

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的不同需求,《条例》以人为本,捧出了满满诚意。《条例》明确,医疗保障等部门要不断完善长期护理险保险政策体系,健全管理运行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员提供长期护理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为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加强健康管理,提供疾病预防和常见病、慢性病医疗以及健康指导、护理、康复等服务。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社区推行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登记制度,建立为老年人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激励机制。

为让广大老年人过上有品质、有尊严的生活,《条例》规定,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等部门应当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体设施网络,在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内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场所,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化体育服务项目。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应当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支持基层老年人协会等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

做好居家养老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对此,《条例》规定,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或者以投资、捐赠、捐助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周边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居住区附近闲置的场所、设施,用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放所属场所,为附近社区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医养结合的原则兴办护理机构,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开展医疗服务。


关键词:《承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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