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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消费者“差评权”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6-09-22 08:45

钱立功

近日,消费者李先生反映,他在一家餐馆堂食后,因觉得食材品质差、味道一般,于是在订单评价环节给出了差评。本是正常的消费反馈,李先生却遭到商家恶意辱骂,店家还多次打电话骚扰,逼迫李先生删除差评。

这类迁怒消费者的行为,不仅暴露短视的经营理念,更触碰法律红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遇到质量不合格或服务态度差的商家,消费者给出差评,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健康的市场,绝不容商家报复给出差评的消费者。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将不敢讲真话,劣质商品、不良服务将充斥市场。想要构建商家接纳差评、消费者敢于给出差评的市场环境,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健全联动执法机制,从严查处骚扰、辱骂、泄露消费者信息等违法行为,整治强制删评、报复消费者乱象,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同时,严厉打击有偿删评、职业差评黑灰产业链。

平台必须坚守中立底线,不得压制真实差评,完善“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评价体系,杜绝随意删改评价、偏袒商家,保护消费者隐私信息,防止商家非法获取。商家要转变经营理念,理性看待差评,把负面评价当作提升质量的契机,而不是打击报复消费者。消费者也应当理性评价,客观陈述体验,不捏造事实恶意诋毁商家。

保护消费者“差评权”,本质上就是守护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只有让真实评价能够自由发声,让恶意报复行为付出法律代价,消费者才敢于如实反馈消费感受,商家才能正视不足、提升质量,网络消费生态才能更加健康可信。

关键词:责任编辑:李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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