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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备案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第三方机构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2024-08-07 16:19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河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冀政法〔2023〕28号)等文件规定,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工作。经机构申请、部门审核,现对拟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备案的第三方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形式向承德市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提供有效证件,并留联系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注册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须于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承德市政法委报备更新。

联系电话:0314-2056559(传真同号)。

地址:承德市行政中心北楼504室。

 

中共承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关键词: 公告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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