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治报讯 (王絮冬 王林源)“谢谢法官!谢谢你们帮我解决了问题。30年了,这块心病终于去了!”6月19日上午,张某感激地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办实事,为民服务暖人心”的锦旗,送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承办法官屈文君的手中。
据悉,1995年,李某虚构“王某”身份信息与张某办理了婚姻登记,后李某离家出走,双方不再联系。2024年,张某前往“王某”身份信息登记的户籍地寻人时,发现该地址并没有此人。今年2月,张某向丰宁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政部门撤销二人的婚姻登记。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屈文君发现案涉婚姻登记行为已长达30年,已经超出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最长起诉期限,张某无法通过司法途径确认婚姻无效,案件陷入僵局。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问题解决,合议庭经深入研判后,主动与“王某”身份信息登记的户籍地公安部门进行了联系。经核查,证实该辖区内确无“王某”的身份信息和户口登记信息。
为妥善有效处理该行政争议,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合议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依法向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民政局收到司法建议后,积极配合,迅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了案涉虚假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