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浙江省司法厅部署实施“法治统筹效能提升工程”,牢牢把握“两个更加注重、两个全面推进”实践要义,聚焦更高水平的体系效能,强化不同板块之间业务的融通、环节的联通、层级的贯通,加快提升法治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支撑水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司法行政系统内外资源,加强法治工作各环节协同衔接,优化法治力量配置,一体构建全链条集成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工作体系建设成果转化运用,持续激活五年规划部署落地、重大事项法治协同、“关键少数”依法履职、督察体系高效实施法治统筹力,推动法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实践和社会稳定运行深度融合、良性互动。
宁波市江北区
构建“督察+巡察”联动机制
推动法治监督提质增效
江北区持续推动法治督察与巡察工作衔接联动,通过清单化定责、专项化破难、智能化增效,进一步发挥督察“利剑”作用。累计发现整改问题236个,法治考评连续7年位列宁波市第一。
一、清单化明责,落实整改见行见效
出台《关于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建立统筹推进、信息互通等5大机制、22条具体措施,打通部门协作堵点。建立巡察前会商机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等重点方面,制定9大类23项“个性清单”,力求督察靶向精准。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推动问题标本兼治,共提出建议49个,移送线索2个,整改落实率达100%。
二、专项化攻坚,法治质效稳步提升
开展征迁领域专项督察,组建由分管区领导带队,6个部门、12名专家参加的专业团队,为征拆工作提供全链条、专业化保障。今年已会诊慈城镇卢某等征拆疑难案件3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督察,构建“企业走访+平台筛查+部门自查+社会监督+线索核查”违规执法线索收集体系。今年以来,全区涉企行政处罚案件数同比下降28.3%,依法不予处罚同比上升49.33%。
三、智能化赋能,问题预警精准高效
打造“社会热点问题智能法治督察应用”,汇集12345平台、12348热线等多源数据,构建司法、行政执法、劳动权益保障等5大类社会热点问题线索模型,形成“扰企执法、业委会运作不规范”等目录40项,助推督察问题精准定位。搭建法治问题线索监测台,动态生成“问题、部门、区域”三张画像,可视化展现重点法治问题线索分布情况,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生成预警信息、智能解读报告反馈区委巡察办,辅助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系统运行以来,累计生成管理端及部门端年报季报210份,向13家单位发送问题线索智能分析报告16份,提出问题线索45条,闭环反馈率100%。
象山县司法局
组建涉海涉渔“法治联盟”
夯实海洋经济法治根基
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以护航海洋经济“六大行动”为抓手,破除涉海涉渔依法治理中的条块壁垒,推动涉海执法、司法、普法及矛盾纠纷化解、特殊对象管控等环节一体贯通,构建形成权责清晰、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的闭环式治理体系,实现涉海领域法治统筹效能整体提升。
一、统筹执法联动,织密海陆一体执法监管网
联动公安、渔业、生态环境等部门,常态化开展海陆联合执法与渔业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海洋生态保护、海域污染防治、渔业资源修复,构建“执法查处+公益监督+生态修复”全链条治理模式,通过海洋生态执法监管、公益诉讼线索排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推动违法主体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截至目前,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161起,适用碳汇补偿的海洋生态修复方式推动认购海洋碳汇696.99吨。
二、统筹协同化解,建好海上矛盾调处缓冲带
搭建“镇村+行业+司法+专业”联动调解体系,依托渔港“共享法庭”,针对船舶碰撞、海上劳务、海上侵权等专业纠纷提供司法预判、案例指导。联动全省首个渔业海事调处中心,融入“法保”咨询、“O2O”司法援助、外港服务管理等渔业特色法治服务,推出“你点我调”预约调解模式,实现纠纷快速对接、就近就地处置。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1223次,成功化解涉海涉渔矛盾236件,调解成功率100%。
三、统筹信息贯通,跑出海域数字治理加速度
迭代升级法治联盟小程序、海上智慧普法地图,集成案例推送、线上调解、合同审查等5类线上法治服务。对接跨部门数字化平台,实现渔船动态、海上执法、纠纷处置等多源数据互通共享,依托大数据自动研判排摸捕捞违规、劳资纠纷、海域污染等高频风险点,推动解决用工合同范本缺失、船舶交易规范不清等8项机制性治理难题。截至目前,线上法律服务查询超1000人次,海上风险预警处置及时率提升60.5%。
江山市司法局
深化“点破式”微改革
推动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迭代提质
江山市司法局聚焦法治统筹效能提升工程重点任务,着眼乡镇(街道)高水平现代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以“点破式”微改革破解合法性审查落地、行政争议处置、执法监督等基层治理痛点,连续12年获评全省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2026年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称号。
一、创新审查闭环督办,推动审查意见落地
聚焦审查意见刚性不足等问题,创新审查闭环督办机制,推行法审意见采纳说明制度,对未采纳刚性意见实行书面说明、签字背书。依托党政联席会通报采纳情况,视情启动向党委主要领导与纪委监察办“双线报告”机制,督促逐项整改清零。推行动态整改闭环管控制度,“法审员+法律顾问”开展镇村涉法事务“法治体检”,防范“审用两张皮”。2025年以来,乡镇(街道)意见采纳率提升至99.2%,指导村社闭环整改各类涉法风险隐患406个。
二、创新争议多元联调,实现争议联动处置
聚焦行政争议调处协同不足等问题,推行“块条联动”争议处置模式,依托“大镇带小乡”机制打造7个法治协同区块,由区块中心镇对小乡复杂行政争议牵头包案、协同处置。依托“中心带庭所”机制打通属地法治协同链条,整合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共享法庭、派出所等下沉法治力量,对疑难行政争议实行联合研判、多元化解。202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行政败诉案件零发生。
三、创新一线随岗监督,防范偏重事后纠偏
聚焦执法监督依赖事后案卷评查等短板,建立一线随岗监督机制,抓实前置批量防范工作,明确在专项执法行动前,由司法所开展前置执法监督,源头批量防范制度程序风险。抓实现场即时纠偏,选取高风险执法领域开展非干预式随岗监督,及时提醒即时纠偏,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202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前置监督36次、随岗监督76次,执法问题案卷数量同比下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