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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繁简分流为抓手 持续提升司法效能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26-10-19 09:33

□张淦 焦敬然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繁简分流是应对案件激增、缓解基层办案压力的关键机制,要求通过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解纷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案件繁简分流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对破解司法运行痛点、践行为人民司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时代必要性。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基层实践为例,该院坚持“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双轨并行、交叉并进”的融合发展工作思路,今年以来,简易、速裁程序适用率分别达到60.1%和91.9%,审限内结案率达99.9%,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4.7天。参考实践中的经验做法,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做好繁简分流改革,持续提升司法效能。

一是夯实基础、系统布局,筑牢速裁根基。要健全速裁机制,努力抓好“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繁简分流工作标准、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落地见效。要夯实速裁力量,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在院级层面成立特色化速裁集群,下设专业速裁庭室,按“1﹢1﹢1”要求配齐速裁快审团队专审小额速裁案件。同时,聚焦专业化需求,吸纳行业专家、社会工作者等成为特邀调解员,推动调解员队伍从“经验型”向“专业型”转变。要凝聚速裁共识,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通过专项调研、定期调度、考核问责等方式,压实院庭长主体责任,确保各部门在理念、机制、管理上同频共振,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优化流程、快慢分道,构建速裁体系。前端构建解纷新格局,深化“法院﹢综治”协同解纷模式,委派法官、调解员团队全面入驻区县及各街道、乡镇综治中心,通过快速甄别简案转交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繁案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协同会商,凝聚多元化解合力。中端打造分流新路径,立案环节采用“案由识别﹢要素评估﹢人工复核”模式,以“正面界定﹢反面排除”方式双向识别,确保案件精准“画像”。符合速裁集群标准的案件率先分流,保证第一时间进入速裁快审流转程序。末端切换办案新模式,审判阶段庭室内部根据案件繁简程度再次分流,将小额程序、简易程序交由庭室内简案团队办理,细化庭内“简案快办、繁案精审”模式。

三是删繁就简、精准把控,提升速裁效率。简化手续,加速流程运转,全流程推进线上联系法官、提交材料、证据交换、在线庭审、在线阅卷等,压缩审理周期,减少纸质材料报送与人工传递,推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让当事人“少跑腿、好办事、早结案”。简化文书,推广示范文本,持续深化“两状”示范文本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广令状式、要素式等简式裁判文书,制作常见案件的要素表,裁判文书同步套用令状式、表格式、要素式模板。简化庭审,提升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小额诉讼程序性规定,缩短送达时间及相应举证、答辩期限,积极推行当天立案、集中开庭、当庭宣判;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简化法庭调查与辩论环节,聚焦争议焦点快速审理,坚决杜绝程序空转与拖延办案。

四是以快为要、质效并重,彰显速裁实效。通过“类案专审”统一裁判尺度,根据案件类型、法律关系、专业属性等特征,将具有共性的案件集中分流至速裁团队,通过“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解”模式化解类型化案件,提升案件审理的效率与精准度。用好案例库、法答网,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确保裁判尺度一致。加强审判管理严格节点把控,建立小额案件台账式管理与节点督办机制,严格实施临期预警、到期提醒、逾期通报;常态化开展小额速裁案件质量评查,定期通报办案质量情况,将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平均审理天数、当事人满意度等纳入绩效考核,倒逼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依托数字赋能做实效率提升,大力推广全流程线上办理,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实现简案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在线庭审、电子送达全链条贯通,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全部诉讼事项,切实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强化繁案的流程管控,运用大数据对繁案审理全流程节点进行动态监测,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智能预警机制,倒逼繁案审理提质提速,防止程序空转。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责任编辑:柳红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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