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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枫”景“冀”好——我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综述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11-21 15:41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

  上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1963年11月20日,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被推向全国。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载栉风沐雨,“枫桥经验”这一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在火热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不断丰富发展,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闪耀名片。

  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我省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海兴县香坊乡、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街道、阳原县人民法院4个单位成功入选。

  这四家单位创新“枫桥式工作法”的做法,是我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走出了一条源头治理、多元共治、和谐共享的基层治理之路,成为河北传承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烦心事、扯皮事,来到“中心”都不是事

  “这里是我们受委屈时出气、遇难题时求助的好地方,几天时间就解决了折腾我好几个月的问题,谢谢你们了!”日前,在正定县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该县居民杨某向工作人员表达自己的切身感受。

  原来,杨某在打工过程中受伤,因医疗费问题与某建筑公司数次协商未果,曾带领亲朋好友10余人到工地闹事。后在他人的劝说下,杨某来到正定县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心求助,经过这里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其和建筑公司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百姓大如天。

  群众遇到问题,如何能就近找到一个“既能见到人,也能解决事”的地方,“讨个说法”?在省委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我省各地坚持多措并举,统筹推进,依托综治中心或社会治理中心,有效整合法院诉源治理、检察院控告申诉、公安机关公调对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信访部门群众接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解纷资源力量,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真正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群众有诉求,最怕“踢皮球”。我省各地在“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运行过程中,注重落实部门联动机制,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驻,以多元化解协同机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集约化受理群众提出的纠纷化解、信访诉求、法律咨询和投诉举报等各类事项,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曲阳县在建设“一站式”社会治理中心中,整合了综治中心、群众工作中心等6个工作平台,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引入法院、信访、公安等20个部门和律师协会等7个社会组织,变“单兵战”为“集团战”。同时,优化预警、受理、分流、转办、交办等工作流程,确保矛盾纠纷“全方位”受理、“多手段”调处、“一揽子”终结。

  为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我省各地积极推动信息化应用与“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共享的方式带动“条块”线下协作,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有序流转。其中,沧州市新华区探索“民意快递”智慧解纷模式,实施群众在线“填单”、系统逐级“派单”、工作人员及时“接单”、事结群众“评单”等措施,在推动矛盾纠纷分层、分流、多元化解的同时,通过线上办、“指尖办”,大大提升了当事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在“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运行过程中,我省注重发挥群众智慧,凝聚各方力量,变“独角戏”为“大合唱”。其中,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积极融合社会协同参与,吸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品牌调解室、心理服务机构、仲裁机构、律师队伍等第三方力量进驻,共同破解难题。2021年以来,该市通过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3万余起。

  这工作法、那工作法,培树的都是管用的好方法

  保定市莲池区五尧乡地处城乡结合部,人口基数大,外来人员多,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经数据筛查分析,该乡家庭婚恋纠纷引发的极端案事件数量占比较高,特别是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影响,导致家庭婚恋纠纷发现难、有效调处难,给社会治理带来挑战。

  针对这一情况,五尧乡探索创新家庭婚恋纠纷化解工作法,通过走访排查、服务发现、群众参与,全面摸排有纠纷隐患家庭,定级建账、干部包联、联合调处,把家庭婚恋纠纷解决在萌芽,把和睦送进“幸福门”。今年以来,该乡已累计化解家庭婚恋纠纷41件,相关民事诉讼数量同比下降35%。

  “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在于创新。

  为让“枫桥经验”在坚持中焕发生机,在发展中弘扬光大,我省聚焦典型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守正创新,积极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创新责任链条,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燕赵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我省坚持把乡、村两级作为“枫桥式工作法”的创新主体,针对当地易发多发、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摸准问题脉搏,找准解决方案,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做出“大文章”,及时固化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

  围绕“难事不出县”,我省坚持把县级作为打造“枫桥式工作法”的责任主体,按照各类重点矛盾纠纷化解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在挖掘孵化、总结提炼上下功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本地特色的“枫桥式工作法”,逐步在县域内推广。

  围绕“风险不出市”,我省坚持把市级作为培树“枫桥式工作法”创新创优的关键力量,下沉基层一线,加强调研指导,对县(市、区)的典型经验做法深入发掘培树,严格筛选把关,将成熟经验做法推广普及到市域。

  在此基础上,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指导基层总结培树典型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辑印经验汇编、向中央层面推荐等方式,成熟一批推广一批。截至目前,我省共培树了50个“枫桥式”典型创新做法,展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燕赵大地的实践成果。

  海兴县香坊乡积极探索“家校联动、村校联动、乡校联动、警校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教育领域内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路街道通过心理服务队伍与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心理服务手段与矛盾纠纷化解重点、心理服务技巧与矛盾纠纷化解方法“三结合”,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保定市全面打造“古城义警”自治队伍,累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7.8万余件,今年洪涝灾害中安全转移群众1200余名……如今,越来越多“枫桥式工作法”在我省应运而生,呈现出“枫桥经验”遍地花开、春色满园的良好局面。

  你履职、我担当,政法干警为了平安和谐都在拼

  “遇到什么闹心事儿,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冲动了,在家门口找你们说一说,心里就亮堂多了。”日前,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方村镇法官工作站,当地居民杜先生对解答法律咨询的法官竖起了大拇指。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

  作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的“主力军”,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省委政法委聚焦专业建设,积极推动省直政法各单位加强条线指导,强力推进政法干警履职担当,不断夯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交出了一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优异答卷。

  面对“不能成为‘诉讼大国’”的时代命题,我省三级法院给出了“加强诉源治理”的解题思路。他们强化诉调对接,加强诉源治理,扎实推进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大力推广“廊坊经验”,把法官工作站、巡回审判点覆盖至所有乡镇,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今年以来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5.9万余件,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法院实践样本。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全省检察系统强化检调对接,大力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坚持批量解决、主动解决,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群众关切在哪里,哪里就是着力点。全省公安机关以“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治乱点”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2022年以来,累计走访家庭2377万余户、学校1.9万余个、企业单位19.6万余家,服务群众68.9万余人,消除安全隐患2.2万余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万余起。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省司法厅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将大批群众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解决在家门口。2021年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新时代“东方之花”绚丽绽放。

  出条例、做宣讲,为的是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的新风尚

  “以前总觉得检察官高高在上的,没想到现在这么接地气,来到我们老百姓中间普及法律知识,为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提供专业思路。”日前,广宗县一民营企业负责人为县检察院上门送法的检察官点赞。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高质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我省聚焦法治建设,坚持建立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完备的工作体系,推进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群众诉求依法按程序反映、依法按政策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有效纳入法治化轨道。

  矛盾化解,立法先行。我省坚持把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作为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前提,出台《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河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意见》等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化解纠纷制度,不仅为有效推进我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提供了法规遵循和政策指引,也为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引擎。

  源头预防矛盾,重在培育“人人都信法,凡事都讲法”的法治文化。我省全面加强普法宣传,出台《关于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若干措施》,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进农村”“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头雁效应”“法育雏鹰”“普法惠农”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有效提升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群众需求在哪里,优质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我省坚持把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保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的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全省已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其中,省法院集智能咨询、风险评估、在线调解、司法确认、在线诉讼等功能于一体的“冀时调”平台, 仅2022年就分流调解纠纷62.39万余件,调解成功42.98万余件,诉前调解数、调解成功数、出具调解书和司法确认书数量等均位居全国前列。

  人民满意是一条走不停的路,“枫桥经验”是一本写不完的书。

  站在又一个甲子的起点上,我省各地各部门将与时俱进地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创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枫桥经验”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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