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综治中心每次都能很快知道村里的矛盾隐患,这些工作人员聚在一块儿给我们讲法讲情讲理,疏通一个个‘疙瘩’。多亏了他们,大伙儿的关系才越来越好。”日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海字村的李大爷拄着拐,笑呵呵地和记者说道。
近年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其新内涵,通过多种手段,深度融合社会发展及治理的新需要,推动基层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实际行动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会继续坚持融合发力,统筹发挥好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检察室等基层作用,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砚林坚定地说道。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围场创新矛盾调解模式,积极建立了“一核主导、多元联动、案结事了”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联动模式,县委政法委作为“核心”,成立了领导组织,专门统筹协调各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合执法队、调委会等资源力量,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辖区政治安全、信访稳定、社会治安形势,制定工作对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与此同时,村(社区)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发挥 “一村一法官、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名法律顾问”的作用,积极建立了“支部+法官、辅警、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专群协作联动机制,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安全隐患。在开展“一核主导、多元联动、案结事了”工作模式中,围场先后分片区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议,制发了《“两所一队”联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示范点》《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思维导图》《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流程图》《枫桥式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任务及时间进度安排表》等系列指导性文件,激发了各个责任主体的参与主动性,更好地构建出了问题联治、风险联防、矛盾联调、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