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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三个重点” 创建平安兴隆 ——兴隆县委政法委大力推进“枫桥式”乡镇创建工作纪实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06-21 15:5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祁欣宇

“兴隆县委政法委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突出‘三个重点’,不仅推进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促进了全县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6月6日,承德市委政法委委员、二级调研员李普田到兴隆县蓝旗营镇调研“枫桥式”乡镇创建工作时说道。

近年来,兴隆县委政法委在全县推广“枫桥式”乡镇创建的经验,并结合“平安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探索“乡贤调解”新模式,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既及时调解了基层矛盾,又营造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

突出乡镇特点,创建符合区域特色的亮点

雾灵山镇塔前村是省级平安建设优秀单位,也是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还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验收项目。兴隆县委、县政府在全县推广了塔前村“五治”带“五化”促“五好”的先进经验。“五治”,即政治引领、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五化”,即实现党建引领实战化、村务管理制度化、矛盾化解法治化、德治教育常态化、治安巡防智能化;“五好”,即有个好班子、有个好产业、有个好制度、有个好环境、有个好氛围。

兴隆县委政法委以此为典型,特地组织了20个乡镇的政法书记、县直相关部门人员到塔前村观摩学习,并根据每个乡镇的情况,专门对产生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对比较集中的矛盾纠纷从小切口入手,找到关键点,开展了创建工作,且在创建中突出了“四个一”,即抓一个亮点、创新一个办法、培树一个典型、开展一次调研。提出在每个乡镇打造2个示范村,全县打造40个示范村,年底按照示范村验收标准进行命名挂牌,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且予以加分,确保“枫桥式”乡镇创建见实效。

突出治理方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兴隆县委政法委积极推广“月上站”工作,日常化规范村级管理,充分融合乡贤、退休干部、群防群治组织等力量,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排查矛盾纠纷,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作用,有效统筹司法所、信访、法庭、派出所等资源,科学设置功能布局,健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模式,大力推广“亲情感化法、心理疏导法、以理服人法、依法止争法、司法救助法”等调解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六道河镇出台多项举措,有效解决了一批企地矛盾纠纷。该镇通力协调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有效解决了不少这方面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村干部代办,拨打12345热线,主动到镇司法所信访的方式,合理反映矛盾诉求,再为其逐一进行化解;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得企业在落地的同时,也给周边地域带来商机,增加劳动力收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聘用镇内退休法官,采取以案奖补的方式,全力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同时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进农村、进大集、进校园,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2022年,该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8件,调处28件,调处率100%,成功27件,成功率达96%。

突出典型带动,营造“大调解”工作格局

作为农业大镇,蓝旗营镇深入总结了土地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的经验做法。今年初,该镇西台子村村民王某和蛇皮村村民赵某因山林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但由于时间跨度较长、证据不充足,且不在同一村组,村干部多次调处未果,上报至镇司法所。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后,邀请西台子村的司某共同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司某是西台子村人,也是镇里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有一定威望,也备受当事双方认可。通过协商讨论,在陈述事实、讲明道理、耐心劝说下,按照“权属归村、争议搁置、维持现状”的原则,明确了土地所有权为村集体所有,双方按照现状对自己的土地果树进行管理,但不得在争议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行为,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和解。


关键词:平安兴隆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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