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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室“搬进”申请人家里

来源:营子区检察院         2023-06-29 17:36

“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是“法、理、情”的有机结合。营子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检察能动履职践行初心使命,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法治情怀,推动司法透明度、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6月16日,营子区人民检察院把检察听证室“搬到”了申请人家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开展“上门听证”,让检察多跑腿,群众“零走路”,彰显检察担当和司法温情。

当事人冯某某为重婚受害人员,家庭本就困难,年过四十,父母均系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所借高昂礼金又被嫌疑人挥霍一空,如今人财两空,因案致贫。经审查,营子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冯某某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决定实地走访考察并举行公开听证,决定是否对冯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经过全面了解案情,考虑到冯某某父母行动不便且所在村距城区较远,办检察官们综合全案情况决定采取“上门听证+司法救助”的方式,把听证会搬到申请人家中,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更直观感受到检察温度。听证会由营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岳主持,分管副检察长、承办检察官、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最终,听证员在听取了申请人、检察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冯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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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营子区人民检察院将整合各位听证员的建议,积极与区政法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沟通,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程度地救助,尽快完成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审批与拨付。(作者:关珍珍)

关键词:检察服务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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