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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温情司法守护万家灯火——承德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侧记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11-03 16:14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关乎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近年来,承德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突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家事调解、联动治理、法治宣讲多元并进,全力修复亲情、修补裂痕,努力实现家事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

  早在2004年,承德县法院在城关法庭挂牌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庭,专门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2021年,承德县法院在城关法庭挂牌成立少年法庭,专门负责审理辖区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近年来,经过不断的组织沿革,承德县法院整合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和少年法庭的职能作用,先后研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提高家事审判工作水平,并完善家事纠纷调处配套设施,在城关法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母婴室,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老花镜等日常用品。

  诉前延伸职能

  强化家事纠纷预防化解

  该院坚持“首见必调、开庭必调”原则,借力“一村(社区、校)一法官”“三个一”工作机制,以覆盖全县378个行政村、11个社区、16个乡镇的法官工作室(站)为主阵地,以409名特邀调解员作为先导力量开展家事纠纷排查和诉前调解工作,推进构建“党委挂帅、妇联部门配合、职能部门联动、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

  据介绍,对于比较典型,或争议较大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纠纷,该院邀请妇联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参与调解。与妇联、民政、公安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结合家事纠纷的办理情况,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开辟更多路径。强化与乡镇等基层治理组织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官工作室(站)的平台优势,推进实现家事纠纷多环节排查、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多途径化解,凝聚家事纠纷化解合力。成立“法官+书记员+驻庭特邀调解员+驻村(社区)特邀调解员”的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由擅长处理家庭纠纷的“五老”乡贤、妇女主任担任家事特邀调解员,对家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

  诉中因案施策

  提高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

  秉承“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该院对于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程序的,家事特邀调解员转变角色为家事调查员,通过实地走访充实背景调查,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为法官做出客观、公正的判决提供支撑。

  该院推进“保护性干预”,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纠纷,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土地权益。对于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纠纷,法官协调妇联、公安等部门,通过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为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易受暴群体提供强有力的保护。由法院获得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的干警组建风险评估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未成年人、受暴妇女进行心理评估和情绪疏导。

  在家事纠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对于可能对未成年人产生较大影响的纠纷,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调解。此外,该院还建立“庭前家访、庭上辩论、庭下对话”工作机制,强化家访调查,确保充分沟通,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将家事纠纷对未成年子女生活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家庭教育方面问题的,及时发出家庭教育令,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抚养、监护等问题进行教育指导。

  诉外能动履职

  定分止争与依法治理齐头并进

  该院探索建立回访跟进工作机制,对判决书和调解书的履行情况及时督促,聚焦潜在的矛盾风险,避免衍生案件的发生,在确保案结事了的前提下,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等家事案件,以及做出家庭教育令的案件,联合县妇联及当事人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等开展上门回访,跟进判后未成年人实际状况,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他们将法治宣讲贯穿始终, 组建“木兰有约”“蒲公英”“女法官”等法治宣讲团,定期开展普法活动。为抓牢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点,该院充分发挥覆盖全县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公开课、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法治教育,以学生为纽带,将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理念传导至每一个家庭。

  成绩催人奋进,荣誉凝结汗水。近年来,承德县法院被授予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后两次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女法官宣讲团”先后获评全省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集体、承德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在承德县妇联的指导下,承德县法院依托“木兰有约”宣讲品牌,建立了女法官普法微家,被评为2023年河北省“百优妇联阵地”,被承德市妇联评为2023年“四个经营好”巾帼再建功典型集体,并在承德市妇联组织的“强基增效”妇女微家赛中荣获二等奖。


关键词:承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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