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 制发检察建议
滦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推养殖污染治理
为充分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作用,提升办案质效,助推“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走深走实,近日,滦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对2起畜禽养殖废弃物非法倾倒、污染环境案件进行了整改效果现场评估,并开展公开听证。
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基本情况、行政机关履职情况及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说明。
7月25日,滦平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平坊乡某养殖场违法倾倒粪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该院立即立案调查,发现该养殖场现有生猪养殖量超出经营范围2.13倍,建设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随意堆放大量畜禽粪便,发酵池渗漏导致粪污通过地下农业灌溉管道泄漏至600米外的居民住宅区,形成巨大粪污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
检察干警另外查明,该养殖场与另一养殖场紧邻潮河支流,均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有造成水环境、水生态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8月3日,滦平县检察院向平坊乡政府、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滦平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月底,三部门复函称,对两个养殖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畜禽养殖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督促指导建设粪污收集处理设施,清除随意堆放、外溢的粪污,另打井1眼解决村民吃水问题。
在近日的整改效果评估现场,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整改效果现场评估,表示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议做好持续跟进监督“后半篇文章”。
“自专项监督以来,滦平县检察院借外脑、引智囊、聚合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办案52人次,吸纳志愿者27名,直接提供和通过平台提供线索7条,线索转化率14.3%。”滦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协作,加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力度,以高质量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实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