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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甲服务起纠纷 法官调和解心结

来源:河北法治网         2026-08-11 17:15

“本来就是一件小事,闹得两边都不愉快,多亏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开了心结!”8月7日,隆化县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美甲服务引发的人格权纠纷。在承办法官温情高效的庭前调解下,双方当事人从针锋相对到握手言和,纷纷为法院的调解工作点赞。

原告为一名美甲门店经营者,被告曾到该门店接受美甲服务。服务结束后,被告因对美甲效果不满意,与原告产生争议。随后,被告在网络平台发布负面评价,并公开双方私人聊天记录;原告亦不甘示弱,捏造事实对被告进行投诉。双方互相追责、矛盾持续激化,原告以被告网络发声侵害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针对原告不实投诉、损害自身名誉的行为提起反诉,致使双方对立情绪愈发尖锐。

此次纠纷虽因日常消费琐事引发、争议标的较小,属于典型的小微民事纠纷,但承办法官深知,网络名誉纠纷具有传播性强、易激化、影响广的特点,若简单机械裁判,不仅无法彻底化解根源矛盾,还可能加剧双方冲突。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承办法官立足案情实际,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厘清双方法律权责边界。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细致疏导情绪,逐一对双方行为进行规范引导。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被告,消费者依法享有合理评价、合法维权的权利,但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肆意发布过激负面言论、擅自公开他人私密聊天记录的行为,超出合理维权范畴,涉嫌侵害他人名誉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其树立理性维权、文明上网的意识。同时,承办法官耐心劝导美甲店经营者,消费服务效果具有一定主观性,应当正视行业特性与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理性看待服务争议,摒弃对立心态,主动包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消费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细致入微的调解疏导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争执、摒弃对立心态,充分理解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最终冰释前嫌。双方自愿签订和解承诺书,双双撤回起诉,并约定互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王絮冬 祁欣宇)

关键词:责任编辑:李胜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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