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文静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律提出的目标要求。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必须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文旅融合发展。
聚力深耕主责主业,筑牢文旅融合发展司法屏障。文旅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人民法院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一是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上下功夫。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审慎审理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气候变化应对、生态环境治理与服务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持续擦亮护航文旅发展生态底色。二是在推动文旅资源一体保护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惩处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深挖上下游涉案主体,实现全链条追责问责。同时,加强对传统村落、古建筑、红色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推动传统文化活态传承与创新发展。三是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落实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要求,着力构建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推进把文旅产业打造成为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幸福产业。
聚力深化联动联治,汇聚文旅协同治理强大合力。文旅产业具有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鲜明特征,服务文旅融合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必须树牢系统协同治理理念,立足辖区特色产业、资源禀赋和地域文化,推动建立多层级、多元化、全覆盖的司法服务工作大格局。一要深化常态化府院联动。在党委领导下,主动加强与文旅、公安、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同对接,深化信息共享、纠纷共调、风险预警、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务实合作,不断扩大司法协作“朋友圈”。二要深化跨域司法协作。针对跨区域、跨流域景区,属地法院秉持开放包容、区域一家的理念,着力在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文化遗产协同保护、市场秩序协同维护、审判能力协同提升上下功夫,破除地域司法壁垒,实现司法保护“1﹢1>2”的叠加效应。三要深化社会协同共治。全力打造文化遗产保护特色法治宣传矩阵,加大涉文旅案件的法治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凝聚全社会守护文旅资源的法治共识。
聚力深化改革赋能,持续完善文旅纠纷审判机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法院须对照《决定》部署要求,系统总结涉文旅案件审判特点规律,持续优化专门化审判机制,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一要进一步建强基层专业化审判阵地。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等所在地基层法院设立环保旅游法庭,结合案件数量、辖区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等因素,配备与文旅市场发展相适应的审判力量,推动环保旅游法庭实质化运行。可在乡村旅游集聚区、网红打卡点等地设立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线下答疑,实现纠纷就地受理、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二要进一步畅通涉旅纠纷快速处置通道。针对节假日等旅游旺季纠纷集中爆发、涉案人数多、标的额小、诉求化解时效强的特点,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成果,畅通涉旅纠纷快速审理通道,优化立案、调解、审理流程,充分发挥小额速裁、简易程序、先行判决等制度优势,实现涉旅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三要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规则。加强对生态环境法典等新法新规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法典的立法宗旨、价值导向与适用原则,全面提升涉文旅案件规范化审判水平。同时,聚焦民宿经营、文旅新业态、非遗合作、景区运营等新型纠纷开展专项调研,系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完善统一裁判规则体系,消除同类案件法律适用分歧。
聚力深化强基固本,抓实建强高素质法院铁军。干事创业,关键在人。人民法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一体融合推进法院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一要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坚定不移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审判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二要着力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健全干警职业培训体系,深化与法学院校、科研机构交流合作,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借助数字法院、线上培训等方式将日常学习、工作调研、组织培训贯通起来,加快培养兼具环境、法律、历史等知识的专家型、复合型审判人才。三要着力推进科学考核管理。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法官惩戒工作,推动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突出实绩实效导向,建立符合案件特点的审判管理和考核体系,引导广大干警比发展、讲奉献、重实干,为依法护航文旅融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系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