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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引发纠纷 兴隆法院公正审执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09-01 16:47

河北法制网讯(任世伟)“多亏了王春辉法官,为远在北京的我们要回房款,感谢!”近日,兴隆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合同纠纷,申请人秦某和孙某收到执行款后,特意从北京赶到兴隆,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2018 年,秦某、孙某经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在兴隆县分别购买商品房一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及团购费。兴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秦某、孙某二人不了解当地购房相关政策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购房协议,并承诺为二人办理所有购房相关事宜。

当秦某、孙某二人得知他们没有当地购房资质,无法实现购房目的后,多次与兴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沟通退费事宜无果,遂将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兴隆法院,要求判令双方解除购房合同,对方返还全部购房款以及团购费,即分别为70余万元、60余万元等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被告返还二人购房款共计140余万元。该案二审时,秦某、孙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和解协议内容,秦某、孙某二人申请执行。承办法官王春辉考虑到两位申请人均在北京居住,往返一次路途遥远且会耽误工作,于是在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通过电话及时与二人沟通。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来到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向负责人释明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筹措资金,将秦某、孙某二人的标的款凑齐交到了法院。

兴隆法院成功将两起案件执行完毕,并通过线上形式,及时将执行款转给两位申请人,让申请人足不出京权益得以保障。


关键词:兴隆法院 责任编辑:秦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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