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整合资源力量、服务群众诉求的重要平台,在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2025年以来,承德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司法职能,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参与推动区域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入驻法官和联络员在综治中心开展纠纷分流、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登记立案、速裁快审等工作,依托综治中心赋能解纷力量,联动公安、人社、住建、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化解,通过司法专业性提升基层整体治理效果,探索出具有实践基础和治理效能的联动解纷新路径,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现承德市委政法委、承德中院选取3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案例涉及未成年人教育、土地租赁、交通事故等内容,展示承德法院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和以案释法作用。今天我们发布第2件典型案例。
目录
1.赵某与王某、李某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调解案
——“法院+村委会+行业技术人员”联动化解赔偿争议
2.王某与钱某未成年人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教育引导化解未成年人侵权纠纷
3.管某甲与管某乙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
——人民法庭联合乡镇综治中心化解租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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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钱某未成年人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案
——教育引导化解未成年人侵权纠纷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15岁的钱某与14岁的王某,在辖区某饮料店门口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二人互不相让,大打出手。后经医院检查,钱某腰部软组织损伤,花费医疗费用2000余元。事后,钱某家长就医疗费赔偿、后续护理等事宜与王某家长多次协商,因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纠纷迟迟未解决,钱某家长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损失7000元。
调解过程
丰宁法院工作人员核查案情后,主动引导当事人到县综治中心开展调解。县综治中心牵头组建专项调解小组,调解小组通过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学校日常表现反馈、与双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沟通谈心等方式,全面梳理事情脉络,精确制定调解策略。学校老师针对涉事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与行为引导,摒弃简单批评指责,以谈心交流安抚抵触情绪,结合校园行为规范讲明冲动打人的危害。公安民警与法官结合案件明晰法律底线,让未成年人认识自身行为错误,学会尊重他人与冷静处事。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双方监护人开展普法宣讲,明确监护人需承担的管教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提醒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同时,学校同步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法治教育,公安机关强化辖区未成年人纠纷预警处置,从源头防范类似纠纷。化解过程中,调解小组与钱某及家长耐心沟通,说明王某家庭实际困境,争取钱某及家长的理解。最终钱某及其家长同意适当调整赔偿诉求,王某监护人当场赔付,案件圆满化解。调解结束后,学校对两名学生开展跟踪教育,法院将该案纳入未成年人纠纷典型案例,由法院干警作为法治副校长加强对该校学生法治教育,实现闭环治理。
解纷要旨
本案是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兼具法律问题与教育问题的特点。本案采用县综治中心牵头统筹、人民法院主导推进、公安机关协同联动、涉事学校积极参与、民商事调解中心专业支撑的多元联动非诉讼解纷机制。在纠纷化解过程中,各方力量同向发力,高效化解赔偿争议,又紧扣未成年人成长特点开展法治教育、责任教育和思想引导,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真正实现化解纠纷、教育警醒、源头预防的综合效果,为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实践范本。